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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

发布时间:2015-06-01 06:08:53 内容作者:

  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是国家级权威性、综合性大展,每三年举办一次。旨在反映当下青年美术特性,倡导艺术创新多样化。展览本着遵循艺术规律,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创新性原则,培养鼓励青年美术家努力创作出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履行中国美术“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的职责;全国青年美术家们将满怀激情创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艺术精品奉献给人民。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将于2015年12月举办。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 靳尚谊 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刘尚军
副主任:徐 里 李培隽
秘书长:陶 勤 杜 军 丁 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明明 韦尔申 龙 瑞 冯建亲 许 江 许钦松 朱松华 李 翔
杨晓阳 杨飞云 何家英 吴为山 沈尧伊 范迪安 罗江华 姜 陆
施大畏 诸 迪 高荣生 黄格胜 曾成钢 薛永年 黎 明
展览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苏 鸣

三、评审委员会
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设评委会,评委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为保证本届大展的公平、公正,设立“监审委员会”。

四、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目前定于2015年12月举办“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
2、展出作品件数:
中国画 80件
油 画 80件
综合画种160件
(综合画种包括:版画40件、雕塑30件、水彩、粉画30件、漆画30件、插图、连环画30件)
3、“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将有计划安排国内巡展。

五、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参展要求:
1、凡自2011年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除外),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2、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3、参加复评的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表格,应逐项填写清楚。表格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刊登的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及相关规定处下载。
4、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5、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含)后出生,按照身份证出生日期)。

六、作品评选
1、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2、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七、展览费用:
1、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将向参加复评的作者收取作品参评退件费。
收费标准分别为:
雕塑、油画、漆画、每件作品200元
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插图、连环画作品每件100元
参加复评的作者在寄运作品同时将参评退件费汇至展览办公室。

八、宣传出版
1、宣传: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九、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优秀作品证书。
4、入选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十、凡有送作品参加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组委会授权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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