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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潍坊)民间艺术博览会暨第十三届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初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 15:49:00 内容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

为弘扬我国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展示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精品,推动中国民间文艺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定于2016415日至19日在山东省潍坊市鲁台会展中心举办“第二届中国(潍坊)民间艺术博览会

本次展会,是由中国民协主办的国家级民间艺术大型展会。潍坊,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风筝文化的发祥地,国际风筝联合会总部所在地。已经连续主办了三十三届国际风筝会和八届文化产业博览会,在全国民间艺术界具有较好的影响。本次博览会中国民协将进行“第十三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初评选活动,鼓励广大民间艺术家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展现优秀民族文化的民间艺术精品。

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

2016415—19

二、展览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鲁台会展中心

三、参展及参评要求

1.凡参加在山东潍坊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潍坊)民间艺术博览会”的民间艺术家,均可参加“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初评选活动(博览会参展事宜请与潍坊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2.参评作品需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或中国民协专业委员会推荐;

3.每个标准展位限报一件(组)作品参评,参评作品需提供不同侧面的照片3张,并提交参评登记表(不收评审费);

4.参评艺术家同时可携带本人其他作品在博览会进行展览展销,收入归参展艺术家个人所有。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布展时间为413——14日,请参展者按时携作品报到布展;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按规定组织本省艺术家参加博览会;

3.参展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博览会组委会负责帮助联系食宿;

对凡取得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的“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的民间艺术家,将免收一个展位费用(仅限于民间工艺美术类,参展者需提供“山花奖”和“传承人”的证书复印件)。

4.博览会结束后,艺术家自行将参评作品带回;

5.参加“第二届中国(潍坊)民间艺术博览会”展览展销的艺术家请填写参展申请表,在“中国(潍坊)文化艺术展示交易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nwfcf.com/)和“潍坊文艺网”官方网站(www.wfswl.gov.cn)下载各个表格。

附:

1.第二届中国(潍坊)民间艺术博览会参展登记表

    2.第十三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初评选参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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