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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15:17:29 内容作者:

徐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出现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情形的,请于资格复审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我单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资格复审地点: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云龙区淮海食品城南)一楼招聘大厅。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及我省选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4.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做好复审递补准备)应及早申领“苏康码”,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并保持手机畅通。

3.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进入现场前须出示居民身份证以及 “苏康码”绿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复审现场因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干咳、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的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现场医务人员做好体温复测、流行病史排查等工作,如被确认有可疑症状须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应聘人员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由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现场签署《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若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本人须8月3日前到单位现场签署。

7.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联系电话:80800761

徐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7月22日

附件1

准考证号

部门代码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总分

排名

209030101711

10201

徐州市名人艺术场馆服务中心

01

理论研究

77.2

1

209030104503

73.7

2

209030101902

73.6

3

101030402414

10202

徐州市作家协会秘书处

01

文字材料

76.2

1

101030401527

75.9

2

101030400230

75.1

3

附件2:

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生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入围考生应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于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聘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体温检测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进入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场所。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前14天内有湖北省、北京市、新疆乌鲁木齐市(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苏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以资格复审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场所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不得进入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场所并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面试当天入场时“苏康码“为绿码考生如出现体温≥37.3℃情况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配合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有流行病学史的不得参加面试,并应配合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无流行病学史的应配合安排在隔离候考室候考并在隔离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三、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面试中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应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领取并签署《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五、考生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在取消其相应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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